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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11 21:42:09 58
招生电话:0754-86503666,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现有专任教师1294人,全日制在校生逾2万人,已为社会培养出各类人才逾14万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数学、滨海智慧城市交叉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高校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6个,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广东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广东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法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海洋科学、会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护理学、新闻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产品设计、行政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通信工程、环境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统计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金融学、市场营销、公共艺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项目7个(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开设“5+3”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已建成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又能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科研机构,主要有国家教育部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病毒学与新发传染病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有序结构材料的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海洋灾害预警与防护重点实验室、粤港新发传染病联合实验室等。图书馆全面实行电脑化管理,并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数字图书馆。现有图书180.13万册,电子图书336.78万册。学校校园网始建于1990年,目前校园网已延伸到校内每一栋建筑物,学生可以从宿舍直接上互联网,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

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2位;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师入选斯坦福大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29个国家和地区119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行国际基准学分制、系统整合医学教育模式、创新CDIO和OBE教育、深化户外素质拓展、开展公益课程服务学习,深化书院学院“双院”协同……诸多改革开国内高校先河,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2022年10月,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正式启用。东海岸校区将以交叉学科、新兴工科和应用型人文社科为主体,直接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未来学校将以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为抓手,推动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完善多学科背景教师队伍,构建适合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科研人才的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凝心聚力推动多校区一体协同,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实现汕头大学第五次党代会确立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为建设一所“文理医工融合发展,突出学科交叉特色的研究型大学”而接续奋斗。

汕大校史

上世纪80年代,潮汕地区地狭人稠,工业基础薄弱,大学资源更是一片空白。为解决潮汕地区高等教育匮乏的问题,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建立汕头大学,致力于培养“有志、有恒、有识、有为”的优秀毕业生,为潮汕地区、广东省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动能,也使“海滨邹鲁”文化昌盛的美誉得以延续。

自1981年成立以来,学校始终发扬“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办学传统,坚持以学生为本,持之以恒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和教育改革创新探索,经过近四十年的建设和发展,诸多改革经验已得到国家的肯定、支持和推广,被誉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1981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汕头大学。

1983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同年9月,教育部批准汕头医学专科学校并入汕头大学,设为汕头大学医学院。

1984年1月1日,举行奠基典礼。

1986年6月20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李嘉诚时指出“汕头大学要办得更加开放一些,逐步办成国家重点大学”。

1987年2月10日,成立校董会。

1990年2月8日,举行落成典礼。

1991年,被列为第一批本科招生录取院校。

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1996年12月,通过国家“211工程”部门预审。

199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001年,全面启动学校综合教育改革。

2001年,启动“阳光财务”改革探索。

2001年,设置“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2年,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2002年,启动学分制和英语提升计划改革。

2002年,推行“系统整合”医学培养模式。

2003年7月,通过“九五”“211工程”整体建设验收。

2004年10月,顺利通过“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

2005年5月,通过ISO9000/14000质量/环境一体化认证。

2006年6月,顺利通过“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2006年,推行EIP-CDIO工程教育改革探索。成为CDIO国际工程教育合作组织唯一中国成员,引领中国CDIO教育改革。

2007年4月,名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行列。

2007年,在“2007年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中,列全国第53名、综合性大学第14名。

2007年,推行教师年薪制改革。

2008年,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2008年,教育部批准汕大成为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

2008年,在“2008中国高校Nature & Science论文排行榜”中,列全国第8名。

2008年,设立至诚书院,开展本科全程住宿学院制改革试点工作。

2009年,广东省将汕头大学列为自主办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2010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一等奖。

2010年,入选国家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高校。

2010年,在“2010中国高校Nature & Science论文排行榜”中,列全国第9名,为广东省唯一入榜高校。

2011年,汕大自主办学综合改革、医学教育改革项目被列为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11年,面向2011级新生开设整合思维核心课程,探索建立汕大整合思维教学模式框架。

2012年,将公益课程列为全校本科生必修通识课程。

2012年,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本科专业通过EPAS国际认证,为亚洲第一家大学本科专业通过该认证。

2012年,在“2012中国高校Nature & Science论文排行榜”中,汕大论文篇均被引次数全国最高。

2012年,化学、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1%行列。

2012年,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广东省政府签署协议三方共建汕头大学。

2013年,汕大被列入教育部“香港高校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

2013年9月29日,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签署共同创办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合作备忘录。

2014年5月,土木工程专业通过国家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

2014年12月,Nature官方网站公布“中国Nature和Science杂志TOP研究机构”,汕大位列第18位,为广东省唯一入选榜单高校。

2015年2月,商学院全部本科专业通过EPAS国际认证。

2015年4月9日,教育部批准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筹备设立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2015年7月,“化学与材料学”、“感染性疾病研究与防治”和“绿色海洋产业技术学科群”三个学科项目获批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5年,首次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列601-800位,是广东三所进入该排行榜的高校之一。

2016年秋季学期,三所住宿学院(知行书院、思源书院和弘毅书院)正式投入使用。

2016年,被QS世界大学星级评定为四星级大学,其中,教学水平、就业能力、校园设施、包容力四个单项评定为五星(最高级)。

2016年12月5日,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

2016年12月,“病毒学与新发传染病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获教育部批准立项建设,成为汕大首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2017年4月,首次入榜“2017年世界年轻大学排行榜”,列第151-200位,是中国大陆入榜的两所高校之一(另一所为苏州大学)。

2017年5月12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姜虹接受《南方日报》专访,畅谈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汕大模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17年9月11日,与意大利马尔凯理工大学联合建立广东首家中意联合研究中心——藻类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1日,作为共同牵头单位之一,组织召开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和CDIO工程教育联盟主办的地方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7年12月,李嘉诚基金会决定未来8年再捐赠20亿港元,同时省政府除正常拨款外配套8亿元(每年1亿),支持汕大加快发展。

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揭牌活动在广以北校区举行。

2018年1月8日,汕头大学管轶团队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

2018年1月18日,汕头大学四名女生组成的“功夫茶茶”划艇队伍成功划渡大西洋,并一举打破四项世界纪录。

2018年4月23日,成立生物医学工程系。

2018年11月4日,获批成为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

2018年11月8日,位列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4个学科(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数学)入选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

2018年12月,两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8年12月,国际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2019年1月10日,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挂牌仪式在汕头大学举行。

2019年1月22-24日,召开第五次党代会,会议确定未来学校发展定位是“一所文理医工融合发展,突出学科交叉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并确立了从现在到建校60周年前后学校发展“三步走”战略安排。

2019年5月,商学院正式获得BGA会员资格。

2019年6月,李嘉诚基金会助力汕头大学教育改革,首推本科生学费全额奖励创举。

2019年7月,承办第13届亚洲科学夏令营活动,这是该项目首次在中国内地举办,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名师生参与本次活动。

2019年7月,东校区暨亚青会体育场馆项目正式启动。

2019年9月,过渡校区正式投入使用。

2019年9月,连续五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在2020年中国内地高校排行榜中并列第43位。

2019年10月,省委主题教育第十四巡回指导组莅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

2019年12月,首个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汕头大学创新设计产业学院挂牌成立。

2020年1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年4月,公共卫生学院成立。

2020年7月,工程学学科首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郝志峰

汕头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郝志峰,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中山大学数学系获学士学位。1995年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晋升为教授。

2002年3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理学院院长,2003年5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1月任华工南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08年11月任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5年11月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2021年5月任汕头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目前兼任教育部大学数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委会副主任,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委员,广东省超级计算机应用产业联盟理事长。

郝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代数学及其应用、数据科学理论、人工智能、数学建模等。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联合基金项目等国家、省部级项目40余项,近年在TNNLS,TKDE,PR,Bioinformatics、《中国科学》等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文逾80篇。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2009、2018)、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16、二等奖2014)、广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5)、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2)、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2005、2009、2014、2018);获第十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第九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国家专利奖优秀奖(2019)、“2020智慧城市先锋榜领军人物”、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荣誉。

汕大校徽

设计者:(集体设计:吴南生、林川、林墉等)

设计时间:1981年

含 义:校徽标志为一本打开的书,下为澎湃之水,象征汕头大学是建立在海滨邹鲁的高等学府。凤凰腾飞,金凤似火(金凤花是汕头市的市花),蕴含着人们的良好祝愿,寄托着潮汕仁人志士的百年梦想和李嘉诚先生爱国爱乡的宽广情怀,预示汕头大学不断发展,前程似锦。


引育并举,提升师资力量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将师资队伍建设置于学校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启动实施卓越人才计划等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结构趋于优化,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 教师数量

截至2018年底,学校共有专任教师771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32名,占比69%,外籍和港澳台人员109名,占比1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375人,占比49%,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83名,占比63%,另有博士后76人。

■ 卓越教师成就

王 泉 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

获得2019年欧洲科学院布莱斯•帕斯卡奖章(Blaise Pascal Medal of the 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 in Engineering)。欧洲科学院于2003年设立布莱斯•帕斯卡奖章,以表彰全世界在科学和工程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在研究和教育方面拥有卓越表现的科学家。每年在工程领域只颁发一个布莱斯•帕斯卡奖章。

■ 师资队伍总体水平

新增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5人,其中青年拔尖人才4人,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1人;新增广东省“扬帆计划”入选者65人,其中,引进紧缺拔尖人才3人,培养高层次人才9人,博士后扶持项目29人,引进青年博士项目24人。

■ 首届国际青年学者“桑浦论坛”

继续执行全球招聘政策,面向海外招聘高端人才、学术团队,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举办首届国际青年学者“桑浦论坛”,邀请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英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多个研究领域的青年学者参加,为学科交流和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搭建了广阔平台。

■ 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通过开展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自查工作、教师节表彰大会、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等,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院系专业

文学院

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经验,全面推动“具有全球公民意识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发展卓越的现代文科人才为目标,以整合思维能力、全球文化视野、中英双语能力、翻译及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为特色和优势,以“Active Learning”理念指导下的教学改革为抓手,全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先进本科人文教育。

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语言中心附设新国学研究中心、潮汕文化研究中心、英语语言文化研究所、全球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

两个学系现有专任教师63人,教授17名(其中驻校作家兼讲座教授2名),副教授26名,有博士学位者49名;具有境外学历学位教师24名,占专任教师的35.3%,境外教师16人。英语语言中心现有教师60余人,其中境外教师30余人,具有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50余名,占专任教师的83%。

理学院

按照国际通行的教育和学术规范,倡导以培养学生批判思维、创新思维为目标的探究式学习方式,强调学生的能力发展,培养有国际意识和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形成课内课外协同,科研教学协同,校内校外协同的复合创新型理科人才培养体系。

3个博士点:数学、生物学、海洋生物学;硕士点覆盖所有学科。

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学、生物学

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基础数学、化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海洋生物技术、有序结构材料的制备与应用。

现有115名专任教师,全职教授53名,81名教师有留学或海外工作经历;拥有博士学位教师104名,其中45名教师的博士学位是在英、美等地获得。

工学院

以学生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引进国际先进的CDIO工程教育理念,提出和实践了以设计为导向的EIP-CDIO工程教育培养模式,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9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其中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分别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拥有结构工程博士点,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等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机械工程等3个工程专业硕士点。

专任教师97人,具博士学位者占87%,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者占56%,具有高级职称者占88%。

医学院

引进全球医学教育标准,着力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卓越医学人才,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开设“5+3”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临床医学专业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四年制护理学专业。

博士点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3个,硕士点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

拥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所口腔门诊部,另有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4所临床教学基地。

专任教师229人,其中正高级90人,副高级76人,47.2%教学科研人员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62.9%有博士学位。

2018年获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贡献奖”、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

法学院

立足中国,放眼全球,融合中西法政精华;重视实践特色教学和国际化发展,兼顾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和科学精神的提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优秀专业水准,开阔社会视野,既能服务当代中国,又能参与世界竞争的法政人才。

包括法律系、公共管理系、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设MPA教育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育管理教育中心。

开设法律、行政管理两个专业,拥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

现有45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25名,有博士学位者38名。具有境外学生或经历的占48%。

商学院

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与创新能力的管理人才”为使命,积极推动“以结果为导向”的教育体系,形成以创新创业为特色的办学特色。

通过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专业认证体系(EFMD Programme Accreditation System,EPAS)的官方认证。

以工商管理专业为龙头的完整学科体系:工商管理大类本科专业(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经济学大类本科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两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产业经济学硕士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MBA)。

特色学科团队:创业与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与营销、会计与财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等。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

秉持“国际化,重实践,前瞻性”的办学理念,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全媒化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造就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行业创新发展,能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优秀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5个本科专业:新闻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学。

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点。专任教师中74.2%具有博士学位,71%具有境外学习经历,近三成师资具有新闻传播业界经验。

新闻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新闻采写基础”和“广告设计基础”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公益摄影”入选广东省一流课程。

学院品牌学术活动丰富多彩,常态化开展。举办传媒沙龙、新闻实务工作坊、新传学术前沿研讨会、中国记者节系列活动,邀请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前来交流,开阔师生视野。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

6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

4个硕士点:设计艺术学、美术学、MFA美术、MFA艺术设计

2个挂靠单位:艺术教育中心、长江工业设计中心

专业教师3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5人,有海外留学背景及港台籍教师共21人,占师资总数53.8%。

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促使学生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

继续教育学院

坚持“开拓进取、科学管理、注重质量、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的理念,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

1983年 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1993年 成立成人教育学院

1999年 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开放学院和自学考试办公室,挂靠成人教育学院办公

2010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开放)学院。

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和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惠州、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清远、湛江

马克思主义学院

前身系于1996年正式组建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2017年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

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行政人员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硕士学位的8人。

2006年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点,2007年开始招生,目前在读研究生15人。

国际学院

整合全校教学资源,向国际学生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学位课程及各类培训课程,推动国际教育和文化交流与传播。

下辖汕头大学汉语培训中心:为留学生开设非学历教育的汉语培训、进修课程,每年二月和九月开学,实行小班制特色教学,各班级人数在5至10名左右。学习期间免费组织学生外出文化考察,让学生切身感受潮汕地区独有的各种人文景观和文化。

公共卫生学院

学院现设有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公共卫生)。1993年创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汕头分院。2003年通过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招收首届公共卫生硕士(MPH)学生,2016年MPH接受教育部专科评估列全国第三名。2013年在深圳、广州、汕头等地设置多家实践基地与科研合作基地。2017年获得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与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签订协议共同建设深圳合作办学基地。

立德树人,全面发展

2018年,学校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人才培养目标,致力将学生培养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本为本

2018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组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五年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特色,深入分析目前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具体措施。继续践行先进本科教育改革,着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新工科建设等,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举措进一步落到实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教学成果奖

涌现出一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教学成果。《高校整合思维教育的探索与实践》和《医学人文教育的实践与创新——HEART培养模式的探索》两个项目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数列广东高校并列第4位;学校在2018年公布的第七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中获一等奖6项,二等奖2项,整体获奖率在全省高校中并列第二,创历史最好成绩。

                  

专业建设

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新工科建设布局、省厅理工科学生比例的要求和学校发展战略,增设8个招生专业,专业结构更趋合理;截至目前,全校共有9个专业通过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的认证。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顺利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成为该年全国参加认证专业中唯一无条件通过认证的专业。

学分制改革

深化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数量,增加网络课程通识课程。健全学分制管理方式,更新升级学分制管理平台,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人才培养的灵活性。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核评估条件要求,学校开展了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及回访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工作,整改成效获得了回访专家组的高度肯定。

研究生培养

学校举办博士教育20年展

学校继续优化完善研究生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落实博士研究生海内外双导师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18年共有122名研究生参与发表ESI论文,合计131篇,比2017年增加40篇;录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43名,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率提升至68.6%,比去年提升5.1%。

留学教育招生专业

留学教育招生专业

成人教育

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汕头大学依托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办学,为社会培养本、专科人才;开展一系列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与香港公开大学合作开办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大力开展社会企事业单位培训项目,培训学员近3000人次;是广东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点,公开向社会提供服务。

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共有5482人,录取新生5571人;自学考试毕业生596人,在读学生3463人。高等继续教育在校生总人数约1.5万人。


科研项目、经费

2018年度新获批科研项目554项,立项经费额1.4128亿元。(不含自筹科研经费)


科研成果

2018年发表的多篇文章获得关注:食管癌分子病理课题组谢剑君博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Koeffler教授实验室合作,“超级增强子与食管癌”的相关研究成果分别发表在消化领域顶级期刊Gastroenterology杂志和GUT杂志。2018年汕头大学与浙江大学等共同完成的“全断面硬岩掘进装备关键技术及应用”授予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8年第1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了发表于2017年第8期《世界经济》上的论文“渐进式转型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监管——理论框架和中国实践”,该论文获得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汕头大学在广东省高校科技创新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工作推进会上展出代表性科技成果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在汕头大学正式挂牌

优化布局,推进高水平学科建设

2018年,学校承先启后,以重点学科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逐步形成以医学、理学、工学、商学为龙头,文学、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与设计为特色的学科群,学科特色优势进一步巩固发展。

学科顶层设计

2018年5月5日,学校组织召开“学科建设与人才工作会议”,加强学科建设顶层设计,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目标导向,与各学院和各学科带头人签订“汕头大学发展规划愿景(2018-2025年)及学院任务清单”“汕头大学一级学科建设方案(2018-2020)”,明确2018-2025年具体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全面推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

学校与各学院签订汕头大学一级学科建设方案

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

汕头大学位列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3个学科两次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行列,数学学科增列为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

科研服务地方经济

学校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拓展与国企、央企、上市企业、行业优势企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合作研发关键核心技术、策划承接重大科技专项、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抓重点”与“全覆盖”产学研合作格局定位,推动产学研合作方式从课题式合作向平台式合作转变,从单一技术提供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转变。

积极打造区域人才集聚高地和科研创新重要平台,重点建设汕头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汕头大数据联合实验室等各类应用型研究平台,与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广东省风电技术研发中心,与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加强与华能电力、上海电气、三峡集团、中船重工等技术雄厚的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

学术期刊

  •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

    •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 《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入网期刊

    • 《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 《癌变·畸变·突变》

    •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 《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文收录

    • 《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收录源期刊

    • 被《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收录

    • 《CAJ-CD》执行优秀期刊

  •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 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 《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 《汕头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

    • 《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原文收录期刊

    • “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

    •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

    • 《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 《华文文学》

    •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会刊

    •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入网期刊

汕头大学2023年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一、招生专业、拟招人数、学制及授予学位

招生专业

拟招人数

学制

授予学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5

两年

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

两年

工学

工商管理

15

两年

管理学

行政管理

15

两年

管理学

注:4个专业共计60人。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报考条件

2023年汕头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所在学院推荐: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6月7日,采取函报和网报相结合的方式。

(二)函报

1.填表:登录汕头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附件--《汕头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填妥报名表相关项目,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个人签字,送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交验报名材料。报名时还需事先备齐、交验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入学复查时查验原件并缴交复印件,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邮件标题:汕头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3)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报名表;

(5)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6)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在学获奖证书;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作准考证用)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表上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三)网报

相关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由汕头大学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考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等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考生考评成绩由初选成绩和面试成绩二项组成,每项均100分,总分200分。即:

考生考评成绩=初选成绩+面试成绩。

(一)初选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主要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学习背景、英语水平、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及在学获奖证书等。

3.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学校向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发送《汕头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准考证》(电子版)。

2.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工作。

3.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4. 面试时间:6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公示

按要求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录取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报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六、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学费

元/人·年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685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850

工商管理

5510

行政管理

5510

注:住宿费标准:900-1800 元/人·年。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颁证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可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生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入学复查

(一)被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情况等方面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能如期毕业或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则取消录取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

(三)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5.本人签字确认的《汕头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

6.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7. 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在学获奖证书;

8.考生个人档案材料。

其中,第4项、第5项、第8项原件均须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四)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住由学校另行安排。

十、招生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传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js@st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s://www.st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咨询与联系电话:(0754)86503660

传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十二、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承办

汕头大学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汕头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桑浦山校区: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政编码:515063

东海岸校区:广东省汕头市翠峰路;邮政编码:51582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的学分,经审核,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汕头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十四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本科录取。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十五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十六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各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分类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普通类专业招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考科目成绩须合格,且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统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考科目成绩须合格,且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也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文艺特长生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统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其公布的要求执行,录取规则按照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公布的方案、有关办法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录取。

医学院在广东省招生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成绩要求、录取规则等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等公布的标准执行。

2023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专业7660元,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科学专业6960元,其他按不同专业分别为5510元、6230元、6850元,具体见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住宿费: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项目: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多种学校奖学金;设有海内外企业及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学生出国(境)学习奖学金,支持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合作学校交流学习。

助困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可达12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15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还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开通绿色通道等“奖、贷、勤、减、免、补、助”多元化助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6503666;

传    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tu.edu.cn。

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754)86502346;

传    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js@st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承办。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大学2023年设计学类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已发展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六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0位。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拥有一支来自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知名教授及设计界著名设计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同时,不断邀请和引入国际上从事不同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著名设计师、艺术家进行工作坊讲学以及各专业的艺术、设计课程授课,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通过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跨文化、学科教学,辅以崭新灵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意思维及自主性,注重、鼓励学生将学习融入生活并密切关注艺术设计学科的前沿发展。

学院着重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其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独当一面,推动创意经济拓展的艺术与设计专才。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5人,有海(境)外留学背景教师共25人,占师资总数58.14%。学院现有设计艺术学、MFA美术、MFA艺术设计三个硕士点。2023年,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设计学等六个本科专业。

二、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

环境设计


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空间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表现、项目规划能力,并具有设计项目执行力,能在室内空间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家具、软装设计、装饰艺术品开发、展示设计、小型建筑设计、房地产公司等领域服务的专业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适应当下互联网与人工智能产业趋势,具备用户体验意识、数据思维和交互设计技能的全面型设计人才。

公共艺术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国际标准的当代城乡设计人才。

产品设计


培养立足本土文化,具备国际视野,能够从事工业产品开发、创新研究工作,集合创新应用、哲科思维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


利用专业顶尖资源与特色教学优势,培养社会急需的视觉艺术与设计综合素质领军型人才。

艺术设计学

创意产业策划与管理

培养在品牌策略、视频创作、娱乐活动、展陈策划、文化传播、文创设计、游戏动漫、艺术经营等文化创意领域中从事创新研发、策划执行、营销推广和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

四、报考资格

具备《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身体健康、非色盲者。

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除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考试外,还必须报名参加汕头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各相关事项详见《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或http://www.gatzs.com.cn、http://www.hkeaa.edu.hk/jee

六、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二)专业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3年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预报名日期:2023年3月1日至3月30日(周六、日除外)。登录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汕头大学2023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正确填写表中有关内容之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

2.现场正式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行政中心223)。

3.报名要求:现场正式确认时,考生需备齐、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⑴填妥的报名登记表1份;

⑵相关身份证件正本及影印本1份:身份证、通行证、居住证、护照等;

⑶学习证明材料正本及影印本1份:高中各学年学业成绩、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

⑷彩色近照2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 - 12:00;地点: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5.专业考试费用全免。

七、录取规则

符合《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每学年1万元。

(二)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和学院承办。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www.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招生信息网:zs.stu.edu.cn

咨询电话:86-754-86503666

联系人:陈老师

图文传真:86-754-82510510

E-Mail:o_zsb@stu.edu.cn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网址:www.ckad.stu.edu.cn

咨询电话:86-754-86502845

联系人:庄老师

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等13个学院,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六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0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28个国家和地区110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热诚欢迎华侨、港澳台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11人,招生专业名称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目录》,最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须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答题方式、志愿填报事项要求等详见《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网址:https://eea.gd.gov.cn/lhzs/index.html)。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http://zs.stu.edu.cn)《汕头大学2023年设计学类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2.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投档与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2023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

文史、理工类专业:5510----766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住宿费

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六、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其它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也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63

联 系 人:陈老师、区老师、张老师

电 话:86-754-86503666、86503665、86502403

传 真:86-754-82510510

电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承办。

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等13个学院,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六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0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28个国家和地区110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热诚欢迎香港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

本年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3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

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有意愿报考我校者最多可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审核,不再组织面试。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最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二)投档与录取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7月底,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录取标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2023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5510-7660元/生·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注: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执行新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 900-1800元/生·学年。

七、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就

业处

邮政编码:515063

联 系 人:陈老师、区老师、张老师

电 话:86-754-86503666、86503665、86502403

传 真:86-754-82510510

电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 学费:

(1)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学、国际新闻传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5510元/生·学年;

(2)英语、西班牙语、泰语:6230元/生·学年;

(3)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6850元/生·学年;

(4)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科学、药学:6960元/生·学年;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眼视光科学:7660元/生·学年;

(6)设计学类: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汕头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9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审核”制进行选拨,择优录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2、4款要求。

2.应是我校一年级以上优秀全日制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

3.须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且科研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普通考生须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 http://www.gs.stu.edu.cn/Open/DoctorKh/Signin.aspx,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请登录http://www.gs.stu.edu.cn/Open/DoctorLd/Signin.aspx,注册并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从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汕头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硕博连读考生则提交“汕头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签名,下载“专家推荐书模板”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向我校寄送材料。

(二)提交材料

1、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报考学院,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见附件《各招生学院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前,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仅接受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及顺序如下:

(1)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硕博连读考生则提交汕头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汕头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8)汕头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即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

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监督检查等工作。

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申请审核

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通知。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部分,总分400分。其中:

1.专业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2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健康情况等方面。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即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招生计划

我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人数,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考生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生学制、缴纳学费标准:学制为3-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人·年。

(3)博士生科研补助,正常学制内为18000 元/人·年。其中 8000 元由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00 元由学校支持。

八、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三)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四)本简章由汕头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十、招生咨询

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行西403,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6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gs.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1、各招生学院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理学院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陈珩老师0754-86502760
hengchen@stu.edu.cn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翠峰路5号,汕头大学数学系,邮编:515821刘亚丽老师0754-86503705
ylliu@stu.edu.cn
工学院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林晓玲老师0754-86504586
xiaoling@stu.edu.cn
医学院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陈森淼老师0754-88900307
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含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推免生奖励

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按照《汕头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发放奖助学金,具体可参考网址:http://www.gs.stu.edu.cn/list/87/post/fc82b690-148b-4f8c-aeeb-9b40c94d69b0

 

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

1.我校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我校每年直博生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

3.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 年。

4. 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才能被我校录取。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 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和公共卫生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10日前快递寄送达: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 许筱菁,联系电话 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月10日前快递寄送达: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 515041,收件人 陈森淼,联系电话 0754-88900307。

 

五、复试 、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24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 @stu.edu.cn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生,拟招生人数9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之士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获得研究生课程学习班证书(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并均达到70分以上),且必须通过国家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③在核心期刊发表属于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④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为SCI收录论文第1作者。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2月14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http://www.gs.stu.edu.cn/zs/ ,注册并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核实无误后签名,并下载“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和“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向我校寄送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达如下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数学、海洋科学、生物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袁玉芸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2.土木工程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林晓玲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3.医学院有关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2.汕头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8.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也可以到我校校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注: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附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满足的4个条件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备齐上述材料,若不全,则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各学科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审核程序。

三、审核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依照我校制定的《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施行。

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具体请留意有关通知。

审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审核、外语水平审核、综合素质审核。

(一)专业素质审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审核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外语水平审核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

(三)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健康情况等方面。满分100分。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五、学费、学制及在校待遇

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

学制: 3-4年。

在校待遇: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博士生科研补助,在基本学习年限(3-4 年),博士生科研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 元。其中 8000 元由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00 元由学校支持。(所有参评研究生)

4.国家奖学金3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六、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 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汕头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所属学院

招生简章

055200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3年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招生简章

035101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汕头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035102法律(法学)

125200公共管理

法学院

汕头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125100工商管理

商学院

汕头大学商学院2023年MBA招生简章

045100教育

045101教育管理

高教所

汕头大学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文学院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文学院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理学院

105300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学院

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990.20亩,建筑面积57.01万平方米。

学校建校以来一直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2011年,汕头大学被列为广东省自主办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起,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汕头大学;2015年,汕头大学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行列;2016年,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创办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并于2017年首次招生。2018年11月,学校获批成为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

学校现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

汕头大学从1983年起开始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成立开放学院和自学考试办公室,挂靠成人教育学院办公,2010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是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和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院依托汕头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优势,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开拓进取、科学管理、注重质量、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的理念,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优化育人环境,规范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累计已为社会培养各类成人高等教育人才7万多人,为广东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2023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赛道)总决赛中,汕头大学法学院喜获4项一等奖。据悉,该赛事于11月10日以线上模式结束比赛,已于近日公布了比赛结果。在古俊峰副院长、温志媛博士与林力斐博士三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4支队伍首次参赛并全部荣获全国一等奖,汕头大学也获得最佳院校组织奖。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已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为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目录中唯一一项国家级A类法律专业赛事。

大赛共设置三个赛项,分别是RCEP国际市场开拓策划赛道、国际贸易与商务专题赛道以及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赛道,法学院队伍本次参加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赛道。竞赛采取团体赛形式,各团队由3至5名学生组成,需模拟一家法律服务机构,选择适当的企业、目的和事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比赛分为两部分,一是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二是提供10分钟的录像文件对报告进行口头展示。

法学院马颖颖、陈桂义、洪若榕、王娟,彭志鹏、詹景发、唐琳、吴倩、周嵩,刘颖珊、刘昭彤、张梦瑶、康玮琳、李晗组成的3支队伍(指导老师古俊峰、温志媛)以及侯若兰、陈彤、张臻、刘益组成的队伍(指导老师林力斐)9月底报名参赛后,各参赛团队认真进行商法和法律尽职调查知识的学习,顺利通过了10月6日的知识赛初赛,获得了参加决赛的报名资格。

各团队综合考虑法律风险点、项目亮点、行业属性、政策倾向等多方面因素,在众多备选公司中确认开展尽调的目标公司,开始对目标公司资产、环境评估、关联交易、股权结构等各方面进行综合且全面的调查,深入挖掘法律风险点,并对此一一提出对策及建议。各团队在摸索中成长,顺利克服了经验不足、备赛时间紧张等诸多困难,经过两个月的艰辛打磨,最终斩获佳绩。备赛过程中,谢嘉图老师也为各参赛团队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帮助。

法学院初次参加这项国家级A类赛事即取得优异成绩,是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交出的又一份靓丽答卷。长期以来,法学院坚持以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学科竞赛为关键抓手,通过搭建“学习、竞赛、研究”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平台,以竞促教,以竞促学,不断努力为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法学院 张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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